為貫徹落實市委、市政府《關于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》有關降低工傷保險費率要求,我局決定調整全市工傷保險基準費率標準。調整后,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對應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為,一類至八類分別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.2%、0.34%、0.6%、0.77%、0.94%、1.1%、1.36%、1.62%,全市平均費率降至0.57%,比全省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.76%低0.19%,約為全省平均費率的75%。這是我市自2015年10月1日起大幅下調工傷保險費率后再次整體下調工傷保險繳費費率,此次費率調整,除一類外,二類至八類行業基準費率在現行基礎上降低15%。本次工傷保險費率調整涉及用人單位9萬余戶,參保職工180.3萬人。經測算,2017年至2019年按調整后費率,分別可為全市用人單位減負8500萬元、9400萬元、10400萬元。新費率標準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。